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闵行区高级婚姻家庭律师咨询

来源:上海离婚律师浏览次数:15 时间:2020-03-19 09:18

  怀孕期间的离婚赔偿?首先,孕期不准离婚。其次,女方提出离婚并得到支持的,可以就此提出补偿要求,但他人不一定要同意。《婚姻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女方提出离婚的,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,不在此限。

  我国法律规定,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,但是如果男方有过错,女方不仅可以提出离婚,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,那么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呢?

  一般情况下,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够离婚的,即使男方提出离婚,法院也不会同意的,除非是女方有重大过错或者夫妻自愿离婚的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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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夫妻感情不和要离婚的,夫妻之间是不存在离婚赔偿的问题,只会产生财产分割的纠纷,除非在女方怀孕期间,男方有以下行为的,才可以要求赔偿:

  重婚的;

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  实施家庭暴力的;

  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
  至于损害赔偿的金额,法律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,要视情况而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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